京華時報訊(記者孫思婭)昨天記者獲悉,百度訴360惡意篡改百度搜索頁面、劫持流量案在市高院終審宣判,法院判決維持一審原判,360不正當競爭行為成立,賠償百度40萬元。
  百度起訴360不正當競爭
  該案起因為360安全衛士軟件的“搜索保鏢”功能,使得用戶在搜索網絡頁面時,包括使用百度網站搜索時,在一定程度上能識別釣魚網站、掛馬網頁等有惡意的鏈接。在此前的一審判決中,判處360賠償百度公司40萬元及5萬元合理支出。
  對此,360不服判決,提起上訴,其稱一審法院在不瞭解安全軟件工作原理的情況下作出錯誤認定,在網站上標註“安全標識”是安全軟件的使命,出於“用戶需求”。
  此案開庭時,百度認為,360對搜索結果進行標註並無必要,並提供了一組數據:用戶通過搜索引擎訪問的網址中,只有3.8%的網站有可能構成欺詐,而這3.8%當中,直接在搜索結果中顯示號碼的情況更是少之又少。百度表示,360對百度搜索結果的標註,是超過必要限度的違法行為,濫用了安全軟件所謂的“最小特權”。
  而360表示,百度舉證的這一欺詐、釣魚網站比例,恰恰證明瞭插標的必要性。“百度宣稱每天有4.1億的用戶使用百度搜索引擎,假設用戶每人通過百度搜索訪問一個網站,按3.8%的比例計算,碰到的釣魚、欺詐網站數量就高達1500萬次。”360認為,這個數據足以對網民造成很大的危害。
  終審判決360賠償40萬
  經過審理後,法院作出終審判決,判決書指出,360“在搜索結果網頁上插標雖然具有一定的公益性”,但“沒有證據顯示插標行為是保護網民免受虛假信息侵害的必要手段”。
  最終法院判決維持一審原判,賠償百度40萬元。
  對於判決結果,百度表示滿意,其稱奇虎公司的行為不僅干擾了網絡用戶對百度搜索的正常使用,還減少了使用百度搜索框的網絡用戶對百度搜索結果網頁的訪問。
  而360則表示遺憾,並尊重法庭判決結果。依據判決結果,360將停止標註百度搜索中的惡意網址,但仍會探索其他創新的方式,為用戶識別搜索引擎里的欺詐信息,為用戶提供安全、乾凈、可信的搜索引擎。  (原標題:百度訴360插標案終審宣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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