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歲的女學生小穎(化名)小學畢業後,在假期參加了班主任老師曹某的補習班,其間,曹某與其開房多次。曹某為封其口,每次開房後都給小穎數額不等的現金,並先後送其兩部手機。目前,曹某已被海澱警方控制。
  曖昧短信引父親警覺
  小穎父親黃軍(化名)介紹,小穎一直在北京某打工子弟學校上學。今年6月小學畢業後,她和其他十幾名同學,參加了班主任老師曹某的補習班。
  其間,黃軍發現女兒手裡多了一部手機,詢問來由後,女兒告訴他是同學送的。9月23日下午,女兒的另一部手機引起了黃軍的註意。檢查之後發現,手機里只有與曹某的通話記錄和曹某的一張半身照。
  為探究竟,黃軍以女兒的口吻,用他自己的手機,和曹某通了短信。儘管是陌生的號碼,曹某仍認為對方就是小穎,短信顯示“寶貝,我想你了”等內容,曖昧的信息內容讓黃軍忍無可忍。小穎也嚇得不敢吱聲,只是不停地流淚。
  女孩稱3個月開房9次
  聯想小穎此前的異常舉動,無奈之下,黃軍連夜報了警。經過警方詢問調查,他才知道了怎麼都想不到,也不想知道的真相。
  小穎參加補習班期間,曹某利用周末時間,多次帶著她到不同的賓館開房,同時誘騙她脫光衣服,並與其發生性關係。“第一次被帶到了北二環一個賓館,孩子說她不想進去,卻被曹某恐嚇著,同時強行拉著胳膊進入房間。隨後數次都是在學校附近的幾處賓館。”
  每次開房過後,曹某都會給小穎數額不等的現金,讓她買些自己想買的東西。“最多一次給了200塊錢,孩子小不懂事,發生了這事兒也一直不敢開口講”,小穎父母均表示,他們實在替孩子難過,本來是來北京打工賺錢,“想不到卻被這樣的老師給禍害了。”
  警方和家屬通過多次開導,最終確定,小穎曾先後被曹某帶到賓館開房9次,同時警方調取了所去賓館的大堂監控錄像。這時,黃軍才知道,兩部手機都是曹某送給她的,“方便他聯繫我女兒”。
  9月25日,嫌疑人曹某被警方控制。
  觀點
  教師頻成性侵案“主角如何為孩子築起”“護欄”
  他們被心理學家稱作“沒有嘴巴的孩子”,因為遭受侵犯而不自知,或明明知道卻無處傾訴。他們在最應被呵護的年華,卻成為頻頻曝出的校園教師性侵案的受害者。
  自去年5月至今年5月,被媒體曝光的性侵兒童惡性案件就高達192起,平均1.9天就曝光一起。其中值得關註的是,教師涉案就達42起。
  兒童性侵案近期也頻發,僅9月份以來就曝出多起引起全國關註的重大案件,教師成為主要犯罪人群之一,在農村尤甚。
  那麼,應如何斬斷“黑手”,築起保護孩子的“護欄”?
  湖南省湘機小學校長劉芳告訴記者,在一些城市學校已有規定:老師要儘量避免放學後對學生進行個別談話輔導;學生留校應事先徵得家長同意,並通知班主任或其他主管教師;嚴禁關門辦公,不可全拉窗帘等。她建議,這些規定應儘快在農村學校推行、落實。
  業內人士指出,多年來在未成年人保護方面,我國進行了大量努力,但涉及未成年人的社會事件仍時有發生,反映出在立法和實踐層面上,成年人仍需為孩子們考慮得更多、更全面。
  全國人大代表、律師秦希燕認為,就未成年人相關法律層面而言,目前確實存在一些漏洞,包括立法不夠全面、不夠具體,缺乏可操作性;法律責任規定過輕,尤其是刑事打擊力度不強,難以有效打擊侵害未成年人權益的行為。
  “應立法取消嫖宿幼女罪,將該罪納入強姦罪並加重處罰。凡是與不滿14周歲的幼女發生性關係,一律定為強姦罪,並加重處罰。”秦希燕說。
  加強監管是防範犯罪發生的關鍵。中南大學社會學研究者李斌認為,教育行政部門和學校應當建立嚴格的行業準入制度,尤其要重視開展教師職業道德的建設和考察,對於有問題的教師要及時清退。“法律是最後一個手段,是事發之後的懲處。在此之前,從觀念教育到監督管理,前兩道防線必須築好。”  (原標題:老師誘姦12歲女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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