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海網海口2月10日消息(南海網記者 陳麗娜 特約記者 周平虎)為深入開展黨的群眾路線教育實踐活動,進一步加強和改進服務群眾工作,解決群眾在辦理車駕管業務不方便等突出問題,2月10日,海南省公安廳交警總隊制定出台十項服務群眾措施。
  實行“一次性告知”制度
  全省各車輛管理所對群眾在辦理車、駕管業務時提交的申請資料手續不齊全或不符合規定的,由受理崗民警負責出具一次性告知單,完整填寫應當補充或完善的資料名稱,註明是否原件或複印件,避免導致群眾多次往返。
  推行周末、節假日加班工作機制
  對於群眾符合機動車駕駛人約考條件但兩個月內無法正常安排考試的,車輛管理所要適時地利用周末、節假日開展考試工作,方便上班族群眾參加考試。同時要充分利用學校寒暑假期,安排多場學生專場考試工作,方便在校學生考領駕駛證。對機動車檢測站日檢測量超過200輛還積壓檢驗車輛的,轄區車輛管理所要組織安排安檢機構和車管人員利用周末、節假日加班檢驗車輛和遠程審核,努力消化積壓業務。
  落實科目三考試合格當日內核發機動車駕駛證
  海南省交警總隊要求各地交警要結合本地考試管理工作的實際,採取有效措施,確保在科目三考試合格當日內安排警示教育和領證宣誓儀式並核發機動車駕駛證。
  落實警務公開要求
  海南省交警總隊要求各地交警部門應當每月在互聯網、“網上車管所”、業務辦理大廳、機動車登記服務站公佈本月本轄區機動車“10選1”的號牌號段資源、機動車自編自選的選號規則和選號流程。公佈本轄區機動車安檢機構分佈、日均檢驗能力、日均檢測數量,對開辦預約檢測的安檢機構還要公開預約檢測數量,有條件的還要公開當日檢測數量的動態情況。
  規範窗口服務和完善服務設施
  各地車管所要建立專門導辦隊伍,開展咨詢和免費代辦服務,同時要加強對外導辦服務宣傳,讓廣大群眾知曉免費導辦服務工作機制,杜絕非法中介擾民行為。海口、三亞、瓊北、瓊南車輛管理所應於2014年4月前開展此項工作,各縣級車輛管理所應於2014年6月前開展此項工作。2014年3月前,各級車輛管理所要免費在車管業務大廳為群眾提供無線互聯網(wi-fi)服務,所有業務窗口要全部配置服務滿意度評價器,建立群眾評價結果納入工作考核機制,強化群眾監督。
  推進機動車登記服務站建設
  各地交警部門要充分依托轄區內機動車銷售企業、二手機動車交易市場設立機動車登記服務站,開辦機動車註冊、轉移登記業務。2014年底前,海口、三亞轄區內汽車4s店、二手機動車交易市場辦理機動車註冊、轉移登記業務比例不低於本地相應業務總量的60%,各市縣辦理摩托車帶牌銷售業務不低於本地摩托車註冊登記業務的80%。各機動車登記服務站、開辦帶牌銷售業務的摩托車銷售企業和二手機動車交易市場在辦理本部門銷售車輛的登記業務時,必須嚴格執行國家規定的收費項目和標準,不得收取代辦費。一經發現代辦機構有收取代辦費或其他違規辦理牌證並查實的,一律按規定停止其代辦業務。
  改進創新機動車檢驗工作
  推行預約檢驗工作。各地交警部門要加強指導推動在轄區內有2條(含)以上檢測線的機動車安全技術檢驗機構(以下簡稱“安檢機構”)推行開展預約檢驗服務,允許群眾通過互聯網、電話等方式預約檢車。推行開發使用互聯網預約檢驗系統、制定電話預約機制,開設預約檢驗通道和窗口,實現預約時間具體到小時,方便車主自主選擇檢車時間,減少排隊等候,做到預約的“隨到隨檢”。開展預約檢車服務不得向車主收取額外費用。
  實行省內機動車異地檢驗。在省內註冊登記的機動車,除大型客車、校車定期檢驗繼續按原規定辦理外,其他汽車類機動車定期檢驗,按照機動車所有人自願原則,可以選擇全省已與車輛管理所聯網的任一安檢機構進行安全技術檢驗,無需辦理委托檢驗手續,並按聯網系統規定直接辦理遠程核發定期檢驗合格標誌業務。
  改革推行考試預約工作
  各地交警部門可利用海南交警總隊官方網站上的自助預約考試系統,在現有條件下逐步推行自助預約考試工作,鼓勵和推進群眾通過互聯網等方式自主約考。同時公開約考計劃和進度,為群眾提供分時段、分場次的考試預約服務。2014年3月前,地市級車輛管理所要開展此項工作。
  強化內外監督工作機制
  各級車輛管理所的主要領導要通過在業務大廳公示或在互聯網站公佈手機電話號碼,隨時接受群眾舉報投訴,落實舉報核查制度,從嚴追究責任。各地要認真貫徹執行《公安機關人民警察紀律條令》,對與非法中介相互勾結、違規辦理業務的民警,一律調離車輛管理所,依照規定給予相應的紀律處分;對群眾態度蠻橫、行為粗暴、故意刁難或者吃拿卡要的民警,一律取消上崗資格,依照規定給予相應的紀律處分。對存在違法、違紀的文職、聘用人員,一律解除聘用合同。  (原標題:海南交警推出十項服務群眾措施 推行周末加班機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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